最新更新
·包头市市民文明上网公约
·病毒命名规则大检阅 教你识别病毒
·反病毒专家:梅勒斯下载器疯狂下载盗号
·聊天工具出现玫瑰花病毒
·近期安全热点回顾:68%的恶意软件竟来
·地震网站被黑 多方支招提升网站安全防
·中国互联网协会正式发布中国互联网发
·巧妙删除Linux下的U盘顽固病毒
·每周病毒播报 
·病毒中心提醒:小心恶意木马程序的新
点击排行
·包头市计算机公共网络安全协会会员单
·包头市计算机公共网络安全协会理事单
·光华反病毒研究中心最新病毒预警
·包头市计算机公共网络安全协会领导
·包头市计算机公共网络安全协会组织机
·包头市公安局领导在计算机公共网络安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试行)
·瑞星升级报告:18.36.12新增28个可查
·QQ流传玫瑰花图片文件病毒将摧毁个人
·包头市计算机公共网络安全协会简介
 ★您目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网站首页 > 协会动态 > 正文
 
包头市市民文明上网公约
发布日期:2008-6-13 10:21:04  来源:  编辑:  浏览:

第一条 值此全国文明城市再评比,迎接北京奥运会圣火之际,为不断提高我市上网人员的文明程度和文化素质,树立和培养正确的文明上网理念,促进市民养成文明上网、健康上网的良好习惯,同时也为了健全我市网吧行业机制,规范网吧行为,依法推动我市网吧文明健康有序地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所称网吧是指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营业场所。

第三条 倡议全市上网人员遵守本公约,从维护社会和网吧行业整体利益的高度出发,积极进行文明上网、营造健康上网环境。

第四条 提倡网络文明、做到文明上网、不浏览不良信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五条 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帮助学习及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六条 在公众上网场所不吸烟,共同营造清新整洁的公众上网环境。

第七条 在网吧进行上网活动时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卡),并积极配合相关管理人员的查验。

第八条 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第九条 要诚实友好进行网络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第十条 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网吧。

第十一条 在国家规定营业时间内进行上网活动,有节制上网,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不沉湎电脑游戏,网上聊天等网络活动。

 

包头市公安局

包头市文化局

包头市计算机公共网络安全协会

 
上一篇:网警提示2008第二期
下一篇:没有了
联系我们
电话:(0472)5118809
地址:包头市昆区民族东路
63号丽都酒店503室
邮编:014010
包头热线 中国互联网协会 | 信息产业部 | 中国电信 | 中国数据通信局 | 吉通网络通信 | 中国信息产业网 | 人民网 | 铁通网络 | 文化部信息中心 | 瑞星 | 中望 | 长城宽带 | 中国卫星 | 国家民政部 | 合力金桥 | 亨达海天网络
包头网吧分会
中国网络信息安全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